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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巨骗“梦”断楚天

1999-08-07 来源:生活时报 方平凡/文 我有话说

一个自称“想干番事业”的江湖骗子,从湖北黄石、长阳、神农架林区等地金融机构骗来1亿多元,用来办私人企业,供自己和儿子开靓车、玩女人,甚至吸毒。公安、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终于将亿元巨骗送上了审判台。这也是自新《刑法》实施以来,发生在湖北省的第一大金融凭证诈骗案。请看——

7月9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身负数案、涉嫌诈骗人民币1亿多元的巨骗陈发顺、陈亮父子在这里受审。50来岁的陈发顺看上去像个小老头,目光散乱而无神,他似乎还沉浸在昔日的“风光”和“辉煌”之中……

贪财父子疯狂诈骗

1997年4月30日,黄石市公安局接到中国建设银行黄石市分行报案:“我行下陆支行于1995年11月存入云南省瑞丽市边城城市信用社资金4900万元,存期一年,到期后只收回1300万元,剩下的3600万元多次催收,对方均称没有收到此款……”

黄石市公安局当即立案侦查,并迅速向湖北省公安厅汇报案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成都市警方的配合下,黄石警方就将有重大诈骗犯罪嫌疑的陈发顺、陈亮父子捉拿归案;6月1日,陈氏父子被刑事拘留;7月10日,又被执行逮捕。

1999年4月23日,黄石市检察院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其《起诉书》认定:

1995年4月17日,陈发顺以广州“顺隆公司”的名义,兼并了云南省瑞丽市融通租赁实业公司,因此成为“融通”控股的瑞丽市边城城市信用社的最大股东。同年6月,陈发顺以该信用社名义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设立706交易座位,自任负责人,并将其长子陈亮从四川绵竹召至武汉作助手,企图利用交易席位进行融资,后因交易中心停业整顿而未获成功。于是,陈发顺便预谋利用信用社名义拉存款。

1995年12月底至1996年12月初,陈发顺、陈亮父子利用高息作诱饵,使用伪造的金融部门行政公章和储蓄专用章、开具假银行存单等手段,诈骗建行黄石下陆支行和长阳县农村信用联社人民币6600万元,实得5332.35万元。陈发顺系本案主犯,陈亮是从犯。

据有关方面透露,此案是自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实施以来,发生在湖北省的第一大金融凭证诈骗案。

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陈氏父子的诈骗数目远不止这些。除了黄石、长阳的6600万元之外,陈发顺还涉嫌诈骗湖北神农架林区农行3800万元、湖南省某证券公司2000万元、广东省某农业基金会1000万元等……目前这些案件,当地公安机关还在侦查之中。

骗子为何屡屡得手

陈发顺在湖北等地骗钱,瑞丽市边城信用社被蒙在鼓里,钱也从来没有入过该信用社的账。据了解,陈发顺的学历是高中毕业、没有学过一天财会,其儿子陈亮来武汉之前、还只是一个理发师,但在短短的两三年时间内,他们就骗来了1亿多元。陈氏父子究竟是靠什么一骗再骗呢?

作为公诉人出庭的黄石市检察院检察官张友义说:“陈发顺胆子忒大、心思很深,又谙于人情世故,好讲排场,十分迷惑人!”检察官还特意分析了陈发顺的骗术:

瞒天过海,伪造起家。陈发顺在广州“创办”顺隆公司时,就靠伪造海南省财政厅公文得以注册;在兼并瑞丽融通租赁公司时,竟然以“顺隆党组”的名义发文;在各地招摇撞骗时,还吹嘘自己曾当过绵竹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在武汉,他用伪造的“瑞丽市边城城市信用社”行政公章和储蓄专用章,骗过聘用人员徐钢、江浩和武汉富城娱乐公司的老板傅恩生、傅斌等人,让他们拉来存款,供自己“享用”。案发后,他还指使儿子陈亮将伪造的公章毁掉,企图灭迹。

高息回报,诱饵丰厚。生意场上的不少人,都觉得陈发顺是个“爽快人”,因为被他诈骗或帮他诈骗的人,只要提出要求,“陈老板”几乎从未说过一个“不”字。陈发顺揽储时,无不许诺给对方高息回报,最高年息竟达28.8%,只要钱到手就立即兑现几十、几百万元的贴息,出手异常“大方”。当傅恩生等从湖北各地拉来资金、想通过建行黄石下陆支行转存时,该行提出留存20%、并加付转存利息等条件,陈发顺同样是满口答应。

拆东墙、补西墙。1996年12月上旬,眼看着下陆支行的“存款”已经到期,陈发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授意陈亮等人继续拉存款,在长阳骗来500万元后,其中大部分还给了下陆。而在此之前,陈发顺还在武汉与浙江某工行负责人谈好,以高息“拆借”资金5000万元,结果该负责人在回浙江的途中出了车祸,“合作”没有谈成,为此陈发顺还十分“遗憾”:如果有这5000万元来“周转一下”,就“不愁还不了黄石建行的钱”。

精心布局,巧设陷阱。建行黄石下陆支行获悉陈发顺只是边城信用社的理事长而并非法人代表时,曾派一名副行长到瑞丽考察,陈亮特意将其安排在星期五到达,副行长提出要见信用社法人代表、看财务报表时,却被告知“双休日找不到人”,最后不了了之;神农架农行派人去考察时,陈氏父子也是用同样的方法进行蒙骗。在与长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签协议时,该社主任为了让边城信用社确认,要陈亮将协议传真回瑞丽盖章,陈亮却先盖上自身携带的假公章,再将协议传回瑞丽,又另外请人传了回来。

巨骗梦想成为“企业家”

陈氏父子为什么要骗那么多钱呢。这些钱又流到哪里去了呢?陈发顺有一个荒唐而天真的说法:“凭自己的能力,从银行弄钱来发展自己的私人企业,赚了钱之后再还给银行。”他甚至认为,自己并不是存心诈骗,而是借银行的资金来“周转”、“填补办企业时产生的亏空”。

据黄石警方调查和陈发顺自己交待,这个江湖巨骗的确“创办”了不少私人企业,摊子也铺得特别大:

1992年10月,在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顺隆实业发展公司;

1993年,在海南办银盛药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办丰隆制衣制袜公司;

1993年初至1995年2月,投资建造罗蒙峡旅游度假村;

1994年,租赁经营广州白云山“知青楼”宾馆;

1995年4月,兼并云南省瑞丽市融通租赁实业公司;

1995年10月,在四川绵竹市九龙镇办龙发金属冶炼公司;

1995年底,在武汉办银发经贸公司;

1996年9月,租赁经营昆明金城房地产经营公司……

此外,陈发顺还在云南瑞丽市办过“公安培训中心”、在深圳炒过地皮。据了解,对这些“自己的企业”,陈发顺少则投资上百万、多达数千万,每到一处“投资”,他都是以大“企业家”自居,由于他的“派头”和“排场”,竟赢得了不少地方政府、商界的信任。

但据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企业大多是陈发顺聘请的人在管理,绝大多数公司是“空壳子”,建的房子都是“半拉子”工程,办的实业大多没有开始正常运作、更不用谈产生利润,至于投入的资金,要么被“套牢”、要么又被他人骗走。陈发顺多处案发后,如今,这些企业、财产多数已被各地警方查封。

面对这种状况,陈发顺虽然感到有些“尴尬”,但他仍然很“自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还是有能力的,我也有事业心,想干一番事业,只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懂得少了一点,在用人上又出现了几次大的失误,所以出事了。”

“虽然欠下这么多债,但只要再有一次机会,让我把几个项目搞上去,我还是有信心、有能力还债的。”即使是在开庭之前,面对检察官,陈发顺依然侃侃而谈,他还没有放弃成为一名“企业家”的梦想。

奢侈与糜乱

伴随着金钱孳生的是邪念和罪恶,此话用在陈氏父子的身上,一点也不为过。他们将骗来的钱,大把大把地花在玩女人、买洋房和靓车,甚至是吸毒上,其奢侈、糜乱的程度,令人瞠目。

陈发顺玩女人可以用“一掷万金”来形容:只要是他喜欢的女人,陪一个晚上就给1万元。由于他出手十分大方,又“能言善辩”,云南某电视台的一名女记者也成为他的情妇。当警方在成都市某星级宾馆抓获他时,他正与两个女人睡在一起。被逮捕后,他还无耻地向办案人员炫耀:“我是人见人爱,陪过一次的女人都想跟着我。”

陈发顺“发迹”后,也没有忘记家人。他在1995年春,他先后花81万元、46万元在广州买了两套商品房,交给年轻的后妻冯某居住。接着,又把他与前妻所生、在四川绵竹作理发师的长子陈亮召至武汉,对他说:“你在老家受苦了,也来享受享受!”

陈亮很快体会到了金钱带给他的“快乐”:穿名牌、买手机、上娱乐城,花天酒地……1995年12月21日,陈亮花20多万元买了一辆崭新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用了不到一个星期,车就被人偷走了,陈亮既不寻找、也不报警,就像没事一样。

1994年底,陈发顺还花80万元从烟台买了一辆奔驰560型轿车,在广东搞了个假公安牌照,交给次子陈颇在成都使用。陈颇开着奔驰车,在街上横冲直撞、牛气冲天,没过多久,车就被警方扣住了,一查,才发现是辆走私车。陈发顺怕出事,赶紧叫陈颇到瑞丽“避避风头”。

随后,陈发顺又花费巨资,将陈颇送到北京某大学学习。养尊处优的陈颇嫌读书太苦,又回到了瑞丽,不久就染上了毒瘾。

所有的奢侈与糜乱,都只是南柯一梦;所有的邪念和罪恶,最终都会暴露在阳光之下。陈发顺是可悲的:他被逮捕后,除了后妻冯某给他送过几次生活用品外,曾经“爱”过他的情妇们、风光时结交的“朋友们”,甚至连他的前妻、儿女们,谁都对他避之唯恐不及。

忏悔时已经晚了

6月29日,在黄石市第一看守所,笔者与陈发顺曾有一段对话:

“你对你的问题是怎样认识的?”

“由于我法制观念淡薄,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案子快开庭了,你有些什么考虑?”

“我肯定出不去了,也是罪有应得,只希望能给陈亮一条出路。”

“你认为你对得起儿子陈亮吗?”

“是我害了陈亮,他在老家做理发师,穷是穷点,但不会犯法,我十分后悔。”

“你想还对家人说点什么吗?”

“没什么好说的……”

此时来忏悔,显然已经晚了。

此前,陈发顺向办案人员交待犯罪动机说,前几年金融秩序比较混乱,有的银行在管理上有漏洞,使我觉得有机可乘,后来就陷了进去,越有钱越想钱,无法自拔。

记者想起了一个寓言。一位禅师考问一名小和尚:“什么最高?”小和尚答:“天最高。”禅师说:“不对,人的心最高,高过九重霄。”禅师又问:“什么最猛?”小和尚答:“洪水猛兽最猛。”禅师又说:“不对,人的欲望最猛,足以使壮汉焚身。”对照陈发顺父子诈骗一案,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大额金融诈骗为何越来越多

请看下面这一组案例:

●1997年,湖北孝感市曾破获一起特大金融诈骗案,诈骗犯王光智冒充解放军某部师政委、大校,先后在武汉某知名大学、孝感证券公司和应城市农行等单位骗得1.2亿多元;

●今年6月初,广西又审结了全国首起证券席位金融诈骗案,诈骗犯全春秀利用在武汉、北京的两个证券交易席位,疯狂诈骗2.7亿元,给国家造成了近4亿元的损失;

●湖北荆州市的不少市民可能不会忘记周明容这个大骗子,这个大字都不识得几个的中年妇女,用高息等手段,竟骗来数亿元,震惊全国。

……

动辄上亿、数亿元的资金被骗,人们在吃惊的同时,不禁会发问:这是怎么啦?金融诈骗案怎么越来越多了?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有关金融家和法律界人士。

中南财经大学金融系主任朱新蓉教授说:“金融诈骗大案越来越多,与金融业市场化的程度有很大关系,从深层次来分析,金融诈骗也是一种文化观所支持的一种市场选择。”

朱新蓉教授认为,任何体制下都存在金融诈骗的风险,近年来金融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数额越来越大,本身就是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市场化程度提高的一个表现;金融诈骗与金融市场化之间存在一个“倍数效应”,即金融越发达、市场化程度越高,诈骗所要求的手段就越高明、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

由于金融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已经大大提高,其“链条反应”也相应越来越强烈,一旦遭遇金融诈骗,负面影响将是巨大的,这就要求我们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制度、操作过程要增大透明度,对金融业的监管力度还要加大。

朱教授举例说,国外一些大银行的金库——这么重要的地方,不少竟然是透明的,谁在金库里活动看得一清二楚,这居然也成了防范风险的一种办法。当然,更重要的是制度要透明,尽可能地排除“暗箱”操作,借贷、放贷等金融行为如果能够多一些公开,蓄意诈骗者就少了很多机会。

金融诈骗案为什么频频发生?从深层次来讲,也是文化观所支持的市场选择。诈骗往往是伴有利益的,诈骗者是想不劳而获,被诈骗者也是为了让某些个人或小集体获利,双方都有着相同的但已经被扭曲了的文化价值观,都想非法获利,要想从根本上减少金融诈骗案的发生,就必须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

中国法学会会员、湖北省第八律师事务所胡志平律师认为,我国金融体制正处于改革的过渡期,过去银行是国家的,不少银行的摊子铺得很大,而现在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商业性质,由于其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还没有完全适应市场化的运作,这给一些“精明人”提供了搞金融诈骗的机会,特别是前几年银行体制才刚刚转轨,不少问题到现在才暴露出来,这有一个逐渐规范的过程。

胡志平指出,国家有关部门早已意识到了这些问题,连年来一直在对金融秩序进行整顿,新《刑法》中有专门章节对“金融诈骗罪”作了规定,共有9条,最高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无期徒刑,这已经成为惩治金融诈骗犯罪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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